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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国29条”出台微利小企明年减税

2009-09-2313

中小企业发展将得到更多更有力的实质性政策支持。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比以往有很多突破,特别是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加大财税扶持力度方面,出台了许多具体措施。

工信部部长李毅中昨日指出,这部文件是中国应对金融危机一揽子计划的重要内容,不仅政策“含金量”高,且传递了重要信号:中央政府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鼓励和动员民间资本投入到经济建设中来。

李毅中说,《意见》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29条不完全是崭新的,很多是过去文件的完善、展开和细化,但文件的制定也体现了新的亮点、思路和措施,具有可操作性。

鼓励民间资本进村镇银行

在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问题上,《意见》从金融政策、金融服务、企业融资渠道、担保体系和信息服务等多方面提出了许多具体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完善小企业信贷考核体系,提高小企业贷款呆账核销效率;鼓励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金融机构发放小企业贷款按增量给予适度补助;加快创业板市场建设,完善中小企业上市育成机制,扩大中小企业上市规模,增加直接融资;要求设立包括中央、地方财政出资和企业联合组建的多层次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等。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明确提出,加快研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股份制金融机构的办法;积极支持民间资本以投资入股的方式,参与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改制为城市商业银行以及城市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

对此,李毅中表示,支持发展村镇银行是一个突破,按照新政,中国将鼓励民间资金进入村镇银行。

《意见》提出将“修订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对此,社科院中小企业研究中心主任陈乃醒表示,此前的标准为,中型企业是2000人,固定资产4亿元,营业额3亿元;小企业比例是中型企业的十分之一,“这个规定标准显然过高,今后的划分应该降低标准。

标签: 明年 出台 企业 银行 中小企业 民间 鼓励 《意见》 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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