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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塑料奶瓶等食品用具须经QS认证强制性标准

2008-03-2761
为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国家已出台强制性标准。凡是今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砧板、保鲜膜、密胺碗碟、塑料吸管、塑料奶瓶、一次性塑料茶杯等食品用具,必须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在销售时必须在其包装上明示"QS"质量安全标志。上海市食品生产监督所的专家近日介绍,由于砧板等食品用具平时与食品"亲密接触",其所使用的材料是否含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将涉及到消费者的食用安全。因此,生产这类食品用具,必须经过国家权威部门审核认证,并在其包装上明示"QS"标志。
标签: 认证 强制性 标准 食品 塑料 生产 必须 安全 用具 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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