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的机械基础件对外贸易呈现迅猛发展之势,轴承、链条、紧固件等产品的出口量和出口份额连年增长,2007年,我国机械基础件产品进出口更首次实现了顺差,但我们也不能不注意到这样一个事实,我国基础件产品的出口还以低附加值产品为主,而一些为主机和重大装备配套的关键基础件则依赖进口,机械基础件行业的产品结构调整之路依然漫长。
近年来,我国政府为改善和优化进出口产品结构,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这些政策对机械基础件产品的进出口究竟带来了和将会带来怎样的影响?本期特刊登我国机械行业进出口方面的资深专家郑国伟先生的文章,他对机械基础件产品的进出口现状、相关进出口政策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对企业应采取的措施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近年来,我国政府对进出口发布了一系列政策,目的是改善和优化进出口产品结构,提高出口产品质量,增加出口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整顿出口秩序,实现出口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以提高国际竞争能力。同时为减少国际贸易顺差,促进产业升级,发布了鼓励先进技术和设备进口政策。其中有关机械基础件进出口现行政策主要有:
1.出口退税政策出口产品退税,是指退还在国内已征收的间接税(主要是增值税),目的是使出口的货物以不含国内间接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避免对跨国流动货物重复征收国内税,以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这种做法符合世贸组织规则,体现了世贸组织关于非歧视原则和公平贸易原则,并已形成国际通行惯例。因此,它不是个别国家采取的优惠政策,更不是补贴。
经国务院批准,2007年6月19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商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后,以财税〔2007〕90号文,发布了《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自2007年7月1日起实行。
这次调整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控制外贸出口的过快增长,缓解我国外贸顺差过大带来的突出矛盾,改善出口商品结构,抑制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的出口。
机械基础件行业降税产品有36种,主要是机械零部件,即金属链条,包括摩托车滚子链、自行车滚子链、其他铰接链、防滑链、日字环节链、焊接链及各种链条零件;各种钢铁制标准紧固件,包括螺钉、螺母及螺纹制品;各种弹簧,包括汽车用、铁道车辆用弹簧,都由13%降到5%;另有手提式液压动力工具(含链锯)及零件由17%降到9%。
目前机械基础件出口退税率除上述三种产品外,铜制和铝制标准紧固件、弹簧为13%;液压元件及装置和气动元件及装置为17%;模具、轴承、密封件、油压和气压传动阀为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