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细则为编号 承揽合同的附件。 沪工商合示备(2005)7号
压铸模具技术细则协议
定作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 模具的技术质量细节,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数据形式:甲方提供:产品数字模型(三维□、二维□、格式 );模具数字模型(三维□、二维□、格式 );图纸(产品□、模具□);实物□; 其它技术资料□;
委托乙方设计:产品数字模型(三维□、二维□、格式 )。
对提供文件的说明:资料应明确,数据的有效性,明确的技术要求,和与之相对应的检验方法和验收标准。当甲方提供的数据变动时,经双方协商交货期可以相应顺延。
二、甲方委托乙方制造模具为一模 腔。(图纸号: 模具号: )。
三、乙方设计制造的模具应符合甲方产品的图纸和技术质量标准。
四、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设计方案,在制造前取得甲方书面确认(要□ 不要□),确认时间 天。因甲方原因超过时间则模具的交货期顺延。并向甲方提供模具制造计划、质量控制计划等,向甲方提供实施过程的实况反馈。
五、模具设计要求:
1.甲方提供产品铸件图,乙方应在模具设计时符合图纸要求。
2.乙方设计铸件图,必须得到甲方签字认可。
3.铸件材料: ;
4.压铸机型号: ;
5.料缸直径: ;
6.偏心距离: ;
7.模具最大尺寸: ;
8.顶出距离: 。
六、模具制造要求:
1.型腔材料: ;
2.型腔的热处理和表面处理: ;
3.模具使用寿命:(分模具寿命和保修时间两个方面明确) ;
4.模架材料: ;
5.模架制造的标准: ;
6.模具的零件应符合相关的标准和技术条件;
7.模具的装配应符合压铸模具的技术条件。
七、模具的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1.总体验收标准及验收方法:(书面约定□、设计文件□)。
模具的验收:初验收(产品验收□ ) 终验收(模具验收□)。
2.具体验收标准及方式、方法: ;
3.乙方应提供完整的模具图、水和油路图。
4.试模材料要求及工艺参数(试模材料的提供方、牌号、质保书及其数量、提供时间、交货地点,试模样件数量、次数及分析报告,事先确定分析报告的格式、文字等) 。
八、乙方模具备件:
1.标准件: ;
2.易损件: 。
九、关于修改产品或模具设计的有关约定:
1.双方提出修改产品或模具设计(设计变更),应书面提出并得到对方认可,费用、周期由双方协商解决。当设计变更在试模以前并且没有改变模具结构,制造工作量没有明显增加时,乙方可以不要求甲方增加费用或延长交货期。变更幅度大的,例如模具结构发生变化或因设计变更需更换模具材料等,甲乙双方可以协商乃至重新签订合同和技术协议。
2.乙方若在技术质量协议已签订,客户提供资料已确认后因制造工艺问题,向甲方提出修改设计,并且该设计变更得到甲方书面同意的,其费用和时间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技术质量细则经由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有效。
十一、本技术细则协议与承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未尽事宜,超出本细则范围的,双方可另行签订技术协议。
定作方: 承揽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